首页 - 要闻 - 美食旅游 - 正文

专家提醒:切勿轻易在境外报名参加当地“低价团”

来源:新华网 2015-02-16 11:14: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专家提醒:切勿轻易在境外报名参加当地“低价团”---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仔细看清合同每一项内容;消费要理性,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谨防诱骗陷阱。

新华网长春2月16日专电春节将至,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消费者,与境外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原则上不受我国旅游法的约束和保护,切勿贪小便宜而轻易在境外报当地“低价团”。

据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相关人士介绍,一些旅游者打算自行或通过旅行社解决出境问题,之后在境外参加“低价团”组织的旅游活动。有些境外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团费诱使游客报名,之后从旅游者的二次消费中弥补其成本和利润,致使旅游者返程后发现并没享受低价优惠,反倒花了不少“冤枉钱”。

因此,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仔细看清合同每一项内容;消费要理性,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谨防诱骗陷阱。

该人士表示,我国游客与境外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原则上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境内旅行社有参与、诱导行为,一旦发生纠纷,无法依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此外,在境外一些国家(地区),有向导游、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支付小费的习惯,这部分小费收入是他们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通常必须支付。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