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巴黎4月23日电(记者严明)法国政府内阁会议23日通过了总理菲永就改革现行国家机构提交的修宪法案,旨在增加议会权力、提高行政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法国总统府在内阁会议结束后发表的新闻公报中说,修宪法案将在保留第五共和国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各个国家机构之间的权力平衡。根据法案,议会将有权自行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在欧盟建设以及外交政策领域议会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法国在国外的军事行动仍由总统决定,但如军事行动的延期超过半年以上时则需要得到议会的批准。
根据萨科齐总统提议,法案规定总统连续任期将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任命一些重要官员必须征求一个议员委员会的意见,政府部长的数量也将通过专门的政府组织法作出明确规定。
修宪法案还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建立公民直接就政府法律法规是否违宪问题提出异议的受理机制,而按照法国现行体制,只有总统、总理、议会两院议长或一定数量的议员联署才可以提请宪法委员会审核议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宪。此外还将设立类似“护民官”的机构,受理公民在其权益受到行政或公共服务机构侵害时提出的申诉。
政府通过的这一法案预计将在5月提交国民议会(议会下院)审议,6月提交参议院审议。根据法国宪法,修宪法案经过两院分别批准后,还需在议会两院联席会议上得到五分之三以上议员投票支持才能正式通过,在经总统签署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