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了7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用规划,内容包括土地利用、市场服务体系、生态修复、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城镇体系和城乡住房建设。
发改委发布的规划包括《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场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专项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
上述土地规划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所需临时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规模,以及土地整理复垦的任务和要求等。
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场服务体系专项规划》,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市场服务网点全面恢复,流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和改善,市场服务体系的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吸纳劳动力就业,促进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指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恢复灾区森林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重建受损的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生产和牧草种子基地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使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控制,森林、草地等生态功能初步恢复,灾区环境质量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提出,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保障安全与生计,注重灾后恢复重建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努力恢复灾区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持续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奠定基础。
城镇体系专项规划明确了城镇恢复重建的类型、城镇人口与用地规模,以及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城镇地质灾害治理与综合防灾体系的恢复重建要求和标准等。
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三年内基本完成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让灾区群众早日住上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使城乡居民的住房安全性能明显加强、配套设施明显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我国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耗资1万亿元,完成四川、甘肃、陕西重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广大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把灾区建设成为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
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陕西3省处于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总面积为132596平方公里,包括1271个乡镇、14565个行政村。这些地区去年年末总人口为1986.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