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个月收3封关注函 长荣股份又因一份采购意向框架协议被发函)
作者:李东耳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一份意向框架协议令长荣股份(300195.SZ)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
8月9日,长荣股份发布公告,长荣股份于8月9日与海目星(688559.SH)签署了采购意向框架协议,就海目星向长荣股份采购设备(产品)事项达成意向。8月10日,长荣股份股票开盘涨停。
8月10日,长荣股份因此事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长荣股份就此事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
是否存在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被问询
长荣股份是一家以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工业互联的融合发展,以及为其配套的以融资租赁为主的金融服务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020年2月又新增了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等业务。2020年,长荣股份实现营收12.23亿元,同比降11.68%;实现净亏损9648.53万元,同比收窄85.66%。
根据长荣股份的公告,海目星拟与长荣股份达成意向的是采购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意向采购金额4.2亿元,占长荣股份2020年营收的34.33%,协议有效期为2年。
不过,根据深交所的关注函,长荣股份的主营业务是及印刷设备、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区块链应用平台,并不包含锂电池相关业务,深交所也是直接向长荣股份发问是否存在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相关业务及产品。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长荣股份补充说明与海目星签订采购意向框架协议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为海目星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方,海目星采购的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的具体产品及用途,长荣股份是否需要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及生产资源投入等情况做错了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8月11日,作为交易对手的海目星并没有对此事发布公告,只是在8月3日,海目星发布了一份与中航锂电签订设备采购意向框架协议的公告。根据该公告,中航锂电拟19.68亿元向海目星采购电芯装配设备。
此外,深交所还在关注函中对长荣股份于2020年1月签署战略合作县里,建立公司自有区块链应用平台(荣链)的进展、以及2020年6月与国药检验签署的就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医疗产品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详细内容作出问询。
半年多已多次收函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长荣股份2021年第一次收到关注函。
5月13日,长荣科技发布公告表示,拟将持有的长鑫基金97.06%的份额转让津联基金,交易价格为1.49亿元,长鑫基金的主要资产为鼎维固2.87%股权、华世洁环保1.98%股权、唯捷创芯0.53%股权,其中鼎维固在签署相关协议时正在上交所IPO。5月17日,长荣科技因此事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对该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等作出了问询。
对于该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长荣股份表示,长鑫基金以财务投资为主营业务,与长荣股份的主业高端智能化印刷装备制造分属不同行业,长荣股份为聚焦主营业务拟对其进行处置。
长鑫基金表示,交易价格是在估值机构根据市场可比交易和可比公司法进行估值后,通过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变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
7月19日,长荣股份发布公告表示,由于信永中和已连续12年为长荣股份提供审计服务,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长荣股份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长荣控股2021年度审计机构。然而,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委员祁怀锦认为聘用原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一致性、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准确性、有利于改善公司内控、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不同意新聘中审众环为长荣控股2021年度审计机构。
对此,深交所于7月21日向长荣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祁怀锦根据认为聘用信永中和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一致性等情况的具体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在回复中,长荣股份表示在与信永中和之前的工作中并无分歧,由于新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公司董事会初步审议,且还未通过中审众环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审议,截至7月26日,信永中和中审众环尚未进行沟通,并表示不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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