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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收购奥信阳光旗下注射液产品 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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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莱美药业收购奥信阳光旗下注射液产品 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文 | 尚义

9月13日晚间,莱美药业公告称:

公司以自有资金7500万元收购奥信阳光(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奥信阳光”)旗下丁苯酞系列产品项下丁苯酞注射液产品(两个规格5ml:25mg、2ml:25mg)的全部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目前,双方已经签署了《728项目收购意向协议》,收购模式采用“里程碑付款+销售分成”方式,销售分成比例为5%。

在资金支付条件方面,双方约定分四个步骤完成付款,包括首付款、里程碑付款-IND批件阶段、里程碑付款-临床研究阶段和里程碑付款-NDA阶段。

首付款阶段,莱美药业须向奥信阳光支付2000万元,专项用于收购目标产品;

里程碑付款-IND 批件阶段,双方协议签订后,目标产品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即小临床批件)后 5个工作日内,莱美药业须向奥信阳光支付3000万元;

里程碑付款-临床研究阶段,奥信阳光完成目标产品的临床试验研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并形成正式临床总结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莱美药业向奥信阳光支付1500万元;

里程碑付款-NDA阶段,自奥信阳光取得临床批件之日起2.5年内(≤913日,发补时限及关联主体变更时限不计入),目标产品获得新药上市审批,且相关批件变更至莱美药业或莱美药业指定关联主体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莱美药业向奥信阳光支付1000万元,奥信阳光应将研发中相关的各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及研发数据转让或提供给莱美药业,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提供必要、合理的技术支持。

同时,莱美药业公告还称:

截止目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直接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共9906537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38%,将于2021年10月9日和16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分18笔公开拍卖。

公开资料显示,莱美药业主要产品包括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粉针剂、片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类)、胶囊剂。

截止13日收盘,莱美药业的股价报收于8.09元,下跌幅度为1.10%,公司总市值为85.42亿元。

至于其未来表现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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