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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江盐集团收购公司间接股东股权计划未能实施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8-01-03 13: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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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3日午间披露公司股权变动事项进展。

据公告,世龙实业于2017年6月28日公告江盐集团拟间接收购公司股权,江盐集团已与汪国清、李角龙、吴华、衢州市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投资”)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江盐集团拟收购汪国清、李角龙合计持有的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安江化工”)19.65%股权,拟收购汪国清、吴华、嘉华投资合计持有的深圳龙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蕃实业”)60%股权,拟收购汪国清、李角龙合计持有的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景化工”)16.08%股权。

根据江盐集团的收购计划,江盐集团拟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意向收购乐安江化工51%以上的股权、华景化工51%以上的股权和龙蕃实业51%以上的股权,且已向乐安江化工股东公开声明收购事项。在此期间,江盐集团曾与各方协商和沟通。根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尚须经受让方江盐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国资主管部门同意方可生效,该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向向汪国清、李角龙、吴华(嘉华投资实际控制人)致函询问关于公司股份转让事宜。

据回复,汪国清、李角龙回复,其不清楚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是否经江盐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否取得国资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转让股份事项尚未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经上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未取得上述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声明;其未与江盐集团签署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协议。

吴华回复,截至2017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未经江盐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取得国资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其(包括嘉华投资)对外转让股权尚未取得龙蕃实业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经上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未取得上述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声明;其(包括嘉华投资)未与江盐集团签署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协议。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盐集团此次收购公司间接股东股权的计划未能实施。

公司表示,江盐集团未能收购公司间接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季报显示,公司预计2017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26亿元至1.57亿元,预计同比变动幅度为20%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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